我校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道德和法律为两翼,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教育为主线,进行理论讲授和实践教学,注重学生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法律素质及职业能力的培养,完成以下学习目的:
第一,知识和理论。了解人生观、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及中国精神的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法律、依法治国等相关知识,引导学生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与职业法律素质,能够符合幼儿教师职业岗位需求。
第二,实践和运用。运用道德和法律知识去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热点问题等,重点能运用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去分析教师的保育教育行为;遵守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教。
第三,素养和情怀。热爱祖国,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坚定专业选择,奉献幼教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职业法律素养,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立志做“四有”好老师。
为更好地达成教学目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能在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胜任教育教学与服务工作的合格幼教专业人才,本课程积极探索混合式教学。混合式教学可以使传统的“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向“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模式转变,改变了我们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过分使用讲授而导致学生学习主动性不高、认知参与度不足、不同学生的学习结果差异过大等问题,它可以充分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教学的优势,把在线教学和传统教学的优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把学习者的学习由浅到深地引向深度学习。混合式教学可以分为课前、课中、课后三部分。课前,教师可以在微信群、学习通等上传学习目标、视频、案例、PPT等,也可以给学生布置需要搜集的案例、需要思考讨论的问题;课中,教师可以提问,对线上的学习效果进行检验、组织学生进行研讨发言、学生自主展示自己搜集的案例、PPT、演讲等,教师最后进行总结点评;课后,可以在微信群、雨课堂、学习通上布置作业等,以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通过教学,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奉献祖国的幼教事业;有助于学生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定选择幼教事业的决心;有助于学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精神,激发热爱家乡,热爱幼教事业的情感;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立志做“四有”好教师;增强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职业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做到依法执教等,培养在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胜任教育教学与服务工作的合格幼教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