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原题为《社会性别与法律》,自2012年9月起在全国首开,先作为全校选修通识课,后改为博雅课,已开4年,作为法学专业选修课已开4年(2019年改为《法律政策性别影响评估》)。学生共计500余人,兴趣浓厚,积极思维,在教师的引导下运用案例分析法、观看视频后讨论、辩论、角色扮演等展开头脑风暴,碰撞出思维火花,结出创新之果。并且由课内延伸到课外,跟随教师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地思考,逐渐习惯于课后主动搜集相关资料,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海量资源,善于对“单性别特别保护立法模式”、“公私二元区格”等定论提出质疑和改革意见。自觉梳理现行法律中的性别盲点及其纠正途径,体会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必要性。善于深入思考和及时总结,按要求交作业。已发表论文2篇:《开设社会性别与法律课程的尝试和感触》、《论<社会性别与法律>精品教材的开发与推广》。201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社会性别与法律》获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研究会第三届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教材类三等奖。现推广至《中国政法大学》、《青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女子学院》、《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已开设本课程并使用本教材。
本课程的特色:
1、独创性。本课程属于创新型课程,作为学者对性别平等理论的研究与作为律师的法律实务相结合,加上作为立法倡导者、立法咨询专家的特殊经历,以及35年锐意教学改革的不断探索和诸多感悟,才奠定独创此课程的基础。
2、实用性。学生可获得以社会性别视角检视法律政策的独门绝技和质疑与创新的思维力,这种难得而罕见的社会性别主流化专门人才,为全国各地正在开展的法规政策性别影响评估所急需。
3、信息的高难度获取性。内容涉及刑法、婚姻法、土地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条款及性别歧视案例,时间穿越古代法,空间涵盖多国。尚无类似课程供参照。备课量大得惊人,大量第一手资料值得珍存和代际传承。
4、跨学科前瞻性。本课程跨法学与社会学,在法学界跨多个部门法。对教师的要求极高。内容融合多位学者多年的研究成果以及多家妇女组织立法倡导的实践经验,属于集大成之作。其中关于社会性别主流化及其意义、与性别相关的立法变革趋向、法律评估的机构、评估的对象、评估程序和方法等知识点均为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前沿。即使所论及的法律日后有所改变,其蕴含的立法理念变革对后人仍有启迪,且留下有价值的历史性横断面。
5、教学理念的独到性。教师于2005发表论文《激发式教学模式初探》,独创“激发式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引导学生树立终生学习的目标。观察总结人生的经验和教训,发现矫正思维方式重于知识点的传授,尤其是在获取知识的渠道多样且十分便捷的资讯时代,只要学生有兴趣,获取知识易如反掌。因而关注思维方式训练,此教学理念令学生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