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性质、教学目的与任务: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法学本科专业基础课程,是统领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一课”,是各法学专业课的“思想引领课”和“理论基础课”。
总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从而为今后结合其他课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打下良好基础。
(1)知识目的在于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与科学方法;
(2)技能目的在于增强运用法治的科学思维能力,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分析复杂法治现象、处理复杂法治问题的本领;
(3)情感目的在于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树牢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四个自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初步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从而为今后结合其他课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打下良好基础。本课程采用“概论”方式,在体例上设置了“绪论+三编分论”的结构,体现了从总论到分论、从理论到实践、从本体到方法的内在逻辑。本课程的讲授主要满足法学专业培养计划中“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社会公平与正义感,形成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具有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服务的思想观念”基本要求。
育人目标: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以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原则要求,延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学生的优良传统,贯彻深化新时代学校课程思政改革创新强调的增强思想性、理论性资源供给的发展要求;
(2)帮助学生与时俱进地准确理解、深刻把握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事业的实践经验和优秀成果,培养可堪大任的时代新人;
(4)引导学生走出法治认识领域是与非、对与错、优与劣的辨识困境,增强学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攻击中国法治道路选择的负面论调作坚决斗争;
(4)促进学生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与科学方法,激发他们参与法治建设的信心决心,做好中国法治建设事业的实践者、履行者和拥护者;
(5)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动力。
教学方法:
理论方面——知识点预习;指定经典书籍阅读以及读后感交流;法治经典案例研讨及教师指导;课后习题训练拓展以及学术小论文撰写;
实践方面——专题社会调研;观看视频、党政纪录片、课堂讨论及教师点评;案例学习。
教学要求:
(1)以“知”促目标相容。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系,帮助学生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中国精神,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2)以“信”铸系统集成。坚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指引力、理论凝聚力和实践向心力,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演奏好“研思想”、“切教材”、“合文件”的教学“三部曲”,把握好融入内容的整体与重点、融入板块的恒定与创新、融入切口的多与少三对关系;
(3)以“行”达价值融通。把握住教与学两重逻辑要素,将其全面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思政教学主题,推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实现知行合一。
教学时数:
课堂教学——16学时;
课外教学——16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