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关乎国计与民生,直接影响各类主体的利益与行为,财税法对于规范国家理财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发展举足轻重。作为一门交叉性的领域法学学科,财税法学视野开阔、领域宽广,被称作“治国安邦之道”,乃是“纳税人保护之法”,更被定性为一门“经世济用”的应用型法学。
财税法学是辽宁大学法学的特色学科,已经建成财税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博士授权点,形成财税法的本、硕、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本课程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辽宁大学特聘教授刘剑文,辽宁大学法学院闫海教授、郭金良副教授、孙伯龙副教授、王洋博士担任主讲教师。同学们通过本课程学习能够系统掌握我国财税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律体系,学会运用财税法相关知识从事法治实践,从而成长为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财税法律专业人才。
作为法学中的“新兴学科”,财税法学涵盖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多样。在课程内容的安排和设计方面,以经济社会领域中的财税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核心是以法学视角研究财税领域问题的综合性法律学科,体现了“诸法合一”的特点,在知识结构上与部门法学同构而又互补。根据财税法律规范调整范围和内容的不同,财税法律体系主要由财政基本法律制度、财政收入法律制度、财政支出法律制度、财政管理法律制度、财政监督法律制度五大类法律制度构成。该课程既注重理论的研讨,也注重视野的开拓,使学生系统掌握公共财产法、理财治国观、领域法学、财税法定、财税法一体化、税收之债、纳税人权利保护等重要理论学说和分析方法,融会贯通地运用相关理论解决具体问题、指引法治实践,从而切实提高课程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课程团队分工如下:
刘剑文:导论,第一章、第二章;
闫 海:第三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
郭金良:第四章、第五章、第九章;
孙伯龙: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