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商法学》课程作为法学类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致力于优化调整市场经济活动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聚焦经济生活中基本的公司组织形式、破产资源重组、商业信用票据、证券市场融资、保险风险分担运作等经济活动,形成了以商法总论、企业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等为主体的知识体系。通过学习商法的基本原理、法律原则和具体规则,可以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规则,增强商事法治思维,锻炼商法应用能力。
兰州财经大学《商法学》课程最早开设于1992年,1995年兰州商学院经济法系成立后,《商法学》正式成为经济法本科专业的必修课,是国内较早开设《商法学》的院系之一。1998年教育部本科专业调整后,《商法学》课程正式成为法学本科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我校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过程中,《商法学》课程始终作为法学类专业的主干课程重点加强建设。近年来,依托学校经济管理专业学科优势,结合学校确立的“以商科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商法学》课程不断加强教学梯队建设,持续优化课程内容,注重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全面掌握商法的基本理念、基础理论、制度规则内容、实践应用场景及其作用方式,既培养学生全面掌握商事法律基本的知识结构体系,形成符合市场规律的商法思维;又注重突出商事法律实践知识的训练,培养学生运用商事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商事纠纷的能力。